王石川:海滩裸晒,有伤风化无关文化

2014年02月11日11:37  海外网

  “正常人都不会在公众场所裸泳、裸晒。”海南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日前表示,这种行为与中国文化传统不相符。今年春节黄金周期间,三亚市大东海被曝现男子裸晒、裸游行为,一经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开,迅速引来极大关注。据称,大东海沙滩上从2002年就开始出现裸泳者,近年来渐成规模,最多时裸泳人数达四五百人。

  一听说三亚警方劝阻和叫停海滩裸游裸晒行为,不少网友愤愤不平,纷纷诘责。其武器有两种,一是文化。不少人认为在海滩裸游裸晒是文化,源远流长,古已有之。比如早在崇尚自然的古希腊,就流行过裸体运动,在当今西方,天体海滩也不鲜见。天体者,天然之体,裸露相见,有何不好?但是,西方的天体海滩,并非完全开放,它必须是合法的,必须地处隐秘,入内者须遵守相关约定,而不是一些人所推测的想怎么裸就怎么裸,想什么时候裸就什么时候裸,想在海滩上干什么就干什么。

  二是权利。有人振振有词,我的身体我做主,我有权利处理自己的身体,在海滩上有权利选择裸晒还是不裸晒。这种言辞是狭隘的,也是粗鄙的。有句话说得好,“为了自由,我们才服从法律。”不以规矩,难成方圆,你可以挥舞拳头,但不能触及别人鼻尖。你在自家卧室里可以裸睡,在浴池里可以裸游,在客厅里可以裸行,但不能在大街上裸奔,在公共的海滩上裸泳裸晒。你不嫌弃自己身体臃肿,别人还觉得视觉污染呢!最关键的是,此举有碍观瞻,涉嫌性骚扰。即便在公关浴池,不是也划分男宾区女宾区吗?

  据报道,平常带着老婆和女儿出来散步的市民周先生受访时称,都不敢经过这片区域,也经常看到有女游客从此经过时面露难色。诚然,“如果我带着女儿到大东海玩,看到脱得光溜溜的男人,怎么跟孩子解释?”光顾着自己舒服,而忽略了他人感受,这不是现代文明人所为。有人辩解,裸晒海滩并非在大东海的正面区域,而是在侧面一角,“你看不惯大可不走过去”。这经不起推敲,既然海滩是公共的,凭何不让其他人自由行走?尊重他人权利才是对自己的最好尊重,真正理解自由的意义,就不会为了一己之私而影响他人的权利。

  亦应看到,随着“复古”风的流行,以及一些人对天体的兴趣,裸露似乎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。比如,古代隐士桑扈与孔子对谈时,曾一丝不挂,并不被认为大逆不道;祢衡为了表达对曹操的愤怒与不屑,曾在其面前裸站,被认为有个性;李白不堪酷暑,曾自曝裸体避暑,“懒摇白羽扇,裸体青林中。脱巾挂石壁,露顶洒松风。”此举被后人认为洒脱。但毕竟这些只是文人墨客的偶一率性之举,不可模仿,也不必模仿。洒脱不是模仿出来的。伤了风化,不仅洒脱不起来,还会丢了脸面。

  如今,三亚已经下发了《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坚决打击在公共场所裸泳、裸晒行为的通告》,对在公共海域、海滩裸泳、裸晒者,公安机关将予以坚决整治和处理,并视情节轻重处于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既已如此,那些裸游裸晒者就穿上衣服吧。当然,为了满足一些人的真正需要,当地政府部门在严管之余还应疏通,划分非裸露区、可裸露区,如果设置了天体海滩区域,能够适应不同群体的需求,皆大欢喜。

  (王石川,海外网专栏作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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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编辑:SN09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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